梅媽親揭女婿攜子失聯21年原因 至今恍然大悟梅艷芳遺產安排苦心 半年前不再經濟支援梅啟明
上星期已故天后梅艷芳胞兄梅啟明入稟高院,控告電影《梅艷芳》侵犯商標,而一向與梅啟明共同進退的梅媽竟劃清界線,指兒子「財迷心竅」,更被激到高血壓入院。昨晚網台主持節目《D100娛限奶媽》的資深傳媒人潘小文於節目中透露曾到醫院探訪梅媽,梅媽講出為何當年梅愛芳的丈夫帶著兩個兒子離開,不再跟梅家接觸的原因。
Photo from 視覺中國
Photo from 《梅艷芳》劇照
因誤會而失聯
潘小文表示在醫院探訪梅媽時,從對方口中得知更多梅艷芳的家庭秘密。當中提到早前梅姐的姨甥潘文皓為何一直不聯絡梅艷芳一家。原來當年梅愛芳(Ann姐)患重病時,其丈夫一度誤會梅艷芳與梅媽不肯幫助醫治Ann姐,到妻子離世後感生氣,於是便帶著兩個兒子移居加拿大。
Photo from fb@Royce Poon
兩個外孫本來有梅媽的電話,到加拿大後曾致電回來,但卻被Ann姐的奶奶發現,把電話號碼丟掉,因此跟梅家自此失去聯絡。梅媽很感恩因為電影《梅艷芳》,終於知道失聯21年的外孫潘文皓的消息,彼此重新聯絡,亦希望可同對方見面。
Photo from 視覺中國
梅媽亦有提及,過去有同梅啟明一齊住,但他很少回家,所以不知梅啟明的行蹤。梅愛芳過身當日,梅啟明沒有現身,但梅艷芳離世後他卻出現,原因是以為有錢分,但怎知梅艷芳的遺產,並沒有分給梅啟明一分一毫,所以就一直認為梅艷芳欠他很多,故至今仍在追討金錢。
Photo from 視覺中國
半年前停止向兒子提供經濟支援
梅媽亦透露,她非常後悔過往太縱容兒子,於是在半年前「閂水喉」不再向梅啟明提供經濟支援。據潘小文引述,梅媽懷疑梅啟明因為「冇錢使」,所以今次才打電影公司主意,更勸兒子如果真的周轉不靈,好聲好氣向人求助,估計大家看在梅艷芳份上向他提供經濟援助,但現在把事情鬧大,就難再有人幫他。」
Photo from 視覺中國
慶幸梅艷芳把遺產交予託管基金
說到梅艷芳把遺產交予託管基金,梅媽慶幸女兒這樣做,因為梅艷芳知道如果把錢全留給梅媽,一定會被哥哥啟明花光,但現在至少基金每月可給自己生活費。梅媽亦稱今次事件令內孫(次子梅德明兒子)及外孫(三女梅愛芳兒子)再次聯絡起來,而且內孫外孫都很有孝心,使她感到欣慰。
Photo from 網上照片
不滿被諷「遺產界KOL」
另一方面,TVB娛樂新聞節目《娛樂頭條》於昨日(8日)在街上成功「野生捕獲」梅啟明。他表示自己曾3次去信安樂電影公司,但一直都未獲得對方正式回應。至於為何在電影上映後段時間,票房有理想成績後才向電影公司提告,梅啟明反駁指:「人哋拍嗰時你都唔知佢拍乜(內容),都未成事,我點去告人呀?」
Photo from 節目截圖
每次同金錢利益掛鉤的事,梅啟明就會出現,因此被網民封為「遺產界KOL」,對此梅啟明十分介意:「我喺香港乜嘢都有做,你啲人又話我行行企企,我做嘢使唔使要向全世界交代呀?」但最終亦沒有講明「乜嘢都有做」所謂何事。
Text: TopBeauty Editorial
更多相關文章
梅啟明指控《梅艷芳》電影侵犯商標 要求電影公司賠償!
03 Dec 2021
傳記電影《梅艷芳》今年11月中於香港上映,票房大收!日前,已故樂壇歌后梅艷芳胞兄梅啟明,入稟高等法院,聲稱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商標,指正在上映的電影《梅艷芳》未得其同意下使用有關商標。
Photo from 《梅艷芳》劇照
梅啟明指他於2004年11月24日起,已註冊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的一般商標,並於2018年12月31日,遞交防禦商標申請,將商標覆蓋保障範圍具體化,包括提供電子商品、市場推廣及電子刊物、錄像、電影及演出等。
Photo from 梅啟明聲稱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商標
梅啟明指安樂影片有限公司未得他同意下使用有關商標,對其造成損失,要求法庭頒令禁制電影公司繼續侵犯有關商標,以及冒「梅艷芳」商標之名行事,要求電影公司交出侵犯商標物品,以及作出賠償。
Photo from 《梅艷芳》劇照
梅媽及梅啟明在2003年梅艷芳離世後為大眾認識,二人因為質疑梅艷芳的遺產分配,而展開長達10幾年的官司。梅艷芳離世後把部分遺產捐出做善事,其餘則安排銀行做信託,給予母親覃美金每月7萬港元生活費,並安排1名司機及1名傭人。另外,給胞姐梅愛芳的兩個兒子、兄長梅德明的兩個女兒,共170萬港元讀書基金。
Photo from 網上照片
然而,梅媽卻抱怨梅艷芳將遺產捐出做善事,並指自己一個月7萬元不夠花,生活得非常辛苦。當中她曾在2009年,要求從梅艷芳遺產取80萬港元來環遊世界;在2017年時要求改為一筆過向她發放15年共7,100萬元生活費;在2019年,梅媽要補擺91歲大壽,向法庭申請從梅艷芳遺產取有關費用兼要求加碼以作過年「派利是」,款項共超過20萬元。
Photo from 上海電視台
梅媽每次的申請雖然都被法庭即時拒絕,但生活費上真的有調整。據悉,法庭把梅媽每月7萬元的生活費調整至20萬元,而梅媽每年新年可從梅艷芳遺產取款過年,金額每年按通脹加碼3.5%!
Photo from 網上照片
梅媽因為多次提出法律訴訟,欠下大筆律師訟費,因此於2012年因拖欠230萬元律師費被法庭頒令破產。至於梅啟明與年輕16載的大馬女友為他生下一子後,於2012年2月在港排期登記結婚,一家居於跑馬地快活閣,多年來梅啟明沒正式做過一份長工,生活費由梅媽從梅艶芳遺產基金中支出。
Photo from 網上照片
其實在梅艷芳生前,梅媽已當女兒搖錢樹,梅艷芳4歲時已與胞姐梅愛芳一同登台表演賺錢來幫補家計,梅艷芳曾直言自己沒有童年,後來梅艷芳事業發展好,家人就向她索取更多金錢,梅艷芳曾把自己200萬儲蓄借給梅啟明做生意,沒想到梅啟明卻獨食所有錢,而梅媽在旁卻不出聲。
Photo from 網上照片
Text: TopBeauty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