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準時下班!丹麥幸福職場—朝8晚4下班後還可拍拖、家庭樂,超時開會是上司不力!
前陣子日劇《我要準時下班》超紅,女主角字字誅機的職場金何點醒了一班被壓榨得體俘完膚的職場小薯薯。「我們不是為公司存在,而是公司為我們存在。」說得很動聽,但香港地生活,現實就是有很多人被工作壓得喘不到一口氣,每日準時上班晚上OT,工作訊息和電郵24小時纏繞著你,Work Life Balance 只是用來為自己打打氣的口號。但在丹麥,他們的口號正正是「8點上班、4點下班」,OT開會的話,召開會議的上司分分鐘被視為無能,要另謀高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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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報告,丹麥是全球最重視家庭與工作平衡的國家之一,幾乎所有的公司都規定一天只能上班 8 小時。因此當地人一般都是朝8晚4(迷之聲音:4點算是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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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小學生作息時間一樣的作息時間,在聯合國的「世界幸福國家調查」中,丹麥也名列前茅。根據該國政府官員的說法:「尊重每個人下班後的時間,建立工作以外的生活空間,可大幅提高國民幸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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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說,媽媽上班前可以先送小朋友上學,下班還可以接放學、買餸煮飯、還有家庭樂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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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對加班文化近乎瘋狂的亞洲國家來說,丹麥的工作文化對打工仔來說更是合乎人性吧!可別以為這8小時上班時間是hea,其實丹麥職場是很有效率的,由於 4 點就要下班,所以每人都很重視時間管理,不但嚴格地禁止遲到,如果預計開一小時的會議,時間到了亦未能結束,抑或是沒有任何具體成果,召開會議的上司就會被視為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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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就是金錢,職場上大家都會把握每分每秒,不會在玩fb、吹水閒聊,大家都很有默契地將時間排滿,令每一分鐘都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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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丹麥的社會結構同樣重視Work–life balance ,例如他們的零售店傍晚就會關門,假日也很少開門做生意,消費者也不會要求過多的服務。無論是甚麼職業,都能維持Work–life ba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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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有著令人羨慕的工作文化,很大原因是因為他們的價值觀跟我們有別—幸福與否和金錢多寡無關。他們的人生數學很簡單:「少買奢侈品」等同於「少一點超時工作」等同於「更快樂的人生」,不知你又是否認同?
Text: TopBeauty Editorial